关于撤销(2016)深福证字第43696号公证书的决定

  根据戴宇翔、陈作为的复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2016)深福证字第43696号《公证书》所载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处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2016)深福证字第43696号《公证书》。

  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2020年6月17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