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财产涉及动产的,应向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财产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相符;
(2)财产凭证原件(如房地产证原件、存款凭证原件、股票凭证原件等);
(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公证申请材料及各类法律文件材料等均需使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