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

  驾驶证公证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驾驶证原件;

  (4)在驾驶证发放对应的交警部门网站打印驾驶人电子信息单,如深圳车管所打印的驾驶人信息单(可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在“信息单据证明”申请《驾驶人信息单》,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在“我的业务”查询并打印);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

  (1)此公证事项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 

  (2)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公证申请材料及各类法律文件材料等均需使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