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应向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基本材料:
1、协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登记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婚姻状况相符);
2、结婚证原件(如有)、离婚证原件和离婚协议原件;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公证员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资料。
备注:
子女年满八周岁的,需到现场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有效。以上要求的材料仅是针对一般性公证而言,但每一个个案都有其特殊性,公证员都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以确保您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最终目的是确保您所办的公证能实现您的需求。
公证申请材料及各类法律文件材料等均需使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