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登记的婚姻状况应当与申请人的实际状况一致);
3、离异后未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
温馨提示:
声明人本人必须到达公证处现场办理声明类公证。
未婚声明书公证一般用于买房、出国、中国台湾地区登记结婚。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有效。以上要求的材料仅是针对一般性公证而言,但每一个个案都有其特殊性,公证员都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以确保您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最终目的是确保您所办的公证能实现您的需求。
公证申请材料及各类法律文件材料等均需使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签署。